人民法治網 見習記者/賈彥穎
在大量快遞積壓、需要盡快消化的情況下,末端驛站、快遞柜又無法正常使用,快遞丟件、漏件等問題投訴量激增。
疫情期間,網購成為了很多人的首選購物方式。但在嚴格的防疫措施之下,多數快遞都被攔截在社區(qū)(村)之外,包裹的遺失風險也隨之水漲船高。
北京某小區(qū)的居民走出小區(qū)領取快遞
有數據統(tǒng)計,自2020年2月中旬至今,部分省市所需處理的包裹數量堪比“雙十一”。在大量快遞積壓、需要盡快消化的情況下,末端驛站、快遞柜又無法正常使用,快遞丟件、漏件等問題投訴量激增,如何有效維權令一些網購人士頭疼不已。
“已簽收”的快遞不見了
“我好幾次做夢都夢見在取快遞,高興得笑醒了。”大學生小林無奈地表示,自己最近除了忙著上網課以外,其他時間幾乎都是在“找快遞”。
在北京讀大學的小林自稱是網購達人,平時的衣食住行多一半都靠網上下單。今年春節(jié),回到河北家中的她依舊“剁手”了多單,收貨地點都填寫了北京的居住地址。
“我和兩個要好的同學在學校附近合租了房子,為的就是方便。本來打算正月十五之前就回去,沒想到由于疫情一直耽擱到現在。”如今,小林的多單快遞都已顯示“已簽收”,但什么時候能拿到這些包裹,她心里著實沒底。
想到快遞里有幾單較貴的化妝品和衣服,小林打通了北京所住小區(qū)居委會的電話尋求幫助,但工作人員反饋的信息讓她有些“絕望”:目前只找到了三件。
住在附近的同學也告訴小林,她所在的社區(qū)所有快遞和外賣都要放在門口的臨時代收點,大多數時間無人看管,居民都是前往自取貨品,因此也有錯拿的可能。
“我聯系了幾個快遞員,對方都說疫情期間沒有辦法保證配送時間和正常退件,如果確定丟件可以找賣家補發(fā)。”小林說,她還無法確定所有包裹的情況,所以只能等回京后再處理,但看一些賣家并不情愿賠償,認為快遞公司要負主要責任。
據消費者服平臺“黑貓投訴”顯示,2020年春節(jié)至今,有關快遞行業(yè)的投訴數量比往年同期都要高,其中快遞丟失問題成為投訴的重災區(qū)。
在寧波工作的王先生也遇到了丟快遞的情況。3月初,他網購了幾雙襪子,物流信息顯示包裹由申通承運,3月3日送到了其所在公司的樓下,并已被簽收。
王先生興沖沖趕到包裹暫放點,卻沒能找到快遞。隨后他分別與快遞員、當地申通快遞點以及申通總部取得了聯系,均未獲得明確答復,只是勸慰其特殊時期要理解快遞工作的不易。
“雖然買襪子的錢不多,但該維權還是要維權。”王先生表示,最不解的是明明沒有收到快遞,卻顯示已被簽收,目前,他已向當地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投訴。
面對屢見不鮮的丟件問題,不少網友在線質疑:疫情期間物流情況較為特殊,快遞小哥也很辛苦,但沒有人要為丟件問題負責嗎?
快遞與賣家各倒苦水
快遞員趙冰坦言自己近三個月里幾乎沒有休息的時間,本以為春節(jié)前的包裹投遞高峰過后可以歇一歇,但沒想到疫情的到來,讓他又不得不“咬著牙”堅持。
“我們這樣的‘小快遞’不能和順豐、京東物流比,一個站點加上負責人也就幾個人,不干不行。”趙冰說,即便是疫情最嚴重的時候,他也在送貨,上下午各拉一車,最晚的一天送到了夜里十一點,第二天卻接到了兩個投訴。
為了加強管控,多數社區(qū)實行了“快遞攔截”。對于這樣的安排,趙冰認為理所應當,“防住‘病毒’人人有責,不讓進可以理解,好多小區(qū)貨特多,以前一送就要在里面兜上大半天,確實存在隱患。”
但不能直接送貨上門后,丟件的問題隨之而來,趙冰為此多次遭到投訴。“社區(qū)和物業(yè)要求放在哪我們就放在哪,很多老舊小區(qū)就只能堆放在門口,我也想等收件人本人來取,但實在沒有時間,預定好的件不送出去也要罰錢。”
無接觸配送存放點無人管理
前幾天,趙冰的一位同事還被傳喚到派出所,協助調查某小區(qū)多次快遞遺失案件。
“后來查出來是有人盯上了快遞寄存處,每天都去偷,這樣的事,我看新聞里也經常說。”趙冰說,他每次聽到都會忍不住冒冷汗,雖然現在看起來他們的配送效率比以前更高了,但多數快遞員其實很苦惱。”沒有人想被投訴,也不愿意見到任何人的快遞被偷,畢竟我們和公司都承擔著賠付責任。”
同樣苦惱的還有各網絡平臺的賣家,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發(fā)布信息稱,疫情期間,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仍實現增長,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比重同比提高5個百分點。但與之對應的是,各平臺的投訴量也在上漲。
店主小薇在天貓平臺經營著一家廚衛(wèi)具店鋪,幾年下來積累了不少老顧客,店鋪評分也一直保持在4.8以上,但最近的幾個差評讓她很是心驚膽戰(zhàn)。
“給差評的原因有貨物損壞,但更多是因為丟件。我已經盡量把貨品包好,但快遞這么多,難免碰上暴力分揀。有的顧客沒收到貨,還要求三倍賠償,我這樣的小店根本承受不了。”小薇坦言,近期訂貨量雖然多了,但幾單賠償下來,進賬不增反降。
為了減少“差評”帶來的影響,很多快遞與賣家開始互相“甩鍋”。有多位快遞丟件人在投訴平臺留言稱,快遞方與賣家都要求對方負責賠償,互相責怪,而問題卻始終得不到解決。
丟件后多渠道可維權
消費者在快遞丟失后選擇第一時間與商家和快遞溝通,本無可厚非,但如果遇到溝通不暢,該如何繼續(xù)有效維權?
據了解,目前針對快遞業(yè)務問題,我國消費者可以通過12305申訴熱線、國家郵政局申訴網站、本地市區(qū)便民熱線、民生e點通等多種渠道,對相關事件進行投訴。
值得注意的是,根據《郵政業(yè)消費者申訴處理辦法》,消費者在進行申訴時要符合幾個條件,其中比較重要的是:要有明確的被申訴人和具體的事實根據;消費者的申訴事項向相關企業(yè)投訴后7日內未得到答復或者對企業(yè)處理和答復不滿意;申訴的事項發(fā)生于與相關企業(yè)產生服務爭議或者交寄郵件、快件之日起一年之內。
因此,對購物信息、物流信息以及相關對話截圖的留存格外重要。如若申訴仍然沒有達到實現自身訴求的情況下,消費者還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方式,依法依規(guī)維護自身權益。
此外,對于一些快遞員把包裹放在社區(qū)門口就走,不通知收件人的做法,有法律人士表示,雖然處于特殊時機,但快遞員實則無權未經允許就將快遞存放于快遞柜、代收點。
根據我國《快遞暫行條例》第二十五條規(guī)定,經營快遞業(yè)務的企業(yè)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、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,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;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。
居民尋找自己的快遞
即便不能當面驗收,在放置快遞柜或代收點前,也應該獲得收件人許可。否則就屬于違規(guī)行為。快遞員在向快遞柜或代收點投放快遞時,應通過打電話等方式通知收件人,經過收件人同意后,再進行投放。
如果快遞沒有經過當面驗收而出現了毀損或其他意外情況,在已經購買保險的情況下,收件人可向保險公司要求理賠;如果此前沒有投保,可以向快遞公司要求相應賠償,快遞公司也應當予以合理賠償。
快遞重返社區(qū)尚需時間
眼下,隨著疫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,“快遞重返社區(qū)”的呼聲也越來越高。全國各地陸續(xù)發(fā)布了允許和規(guī)范快遞、外賣人員進入社區(qū)(村),利用無接觸配送設施進行配送的有關通知。
但目前來看,通知的具體落實尚需時間。
“很希望快遞員進小區(qū)送貨,這樣就避免了快件丟失問題。”家住北京市通州區(qū)新華街道某社區(qū)的任女士,聽說街道開始為快遞員辦理特殊“進門證”的消息后,很是開心。
她告訴記者,自己在上個月有兩件快件找不到了,快遞員說存放在小區(qū)門口的快遞架上,但她無法確定是否有人錯拿或故意拿走,根本無從找回。
但對于快遞小哥進社區(qū),同一社區(qū)的臧先生則有不同看法:“我家中有孩子和老人,抵抗力比較低,從目前的情況看,我們還是不愿意快遞員進來配送。”
不只是居民意見不一。由于疫情防控還在緊要階段,快遞進社區(qū)的“門檻”也設置得相對較高。
一些社區(qū)要求快遞員出具“登記表”和“健康承諾書”等材料,并實時測量體溫,為快遞車消毒,檢查快遞員身份證等。有些小區(qū)的物業(yè)則要求工作人員帶領快遞小哥送貨。
在快遞專家趙小敏看來,快遞與人們的生活剛需掛鉤,雖然快遞員是否進小區(qū)還需要依照實際情況來考量。但抓緊解決快遞“最后100米”的問題,是對群眾真實需求的回應。
日前,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舉辦的新聞發(fā)布會上,國家郵政局副局長劉君表示,受到疫情的影響,不少地區(qū)的快遞服務面臨著進門難的現實問題。但隨著疫情進一步得到控制,“進門難”問題已在逐步解決。
“我們已部署各地郵政管理部門主動協調地方政府,加快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決策要求,努力排除最后一百米的障礙和堵點,集中解決好進小區(qū)的現實問題。”劉君說道。
記者通過梳理發(fā)現,很多地區(qū)已在積極探索適合自己的解決問題方式:浙江省杭州市的快遞員憑“城市生活綠色通道”標識、杭州健康碼綠碼可進入小區(qū);江蘇省蘇州市的快遞員,獲得獨特“彩色通行證”后,就可以將快遞送上門……
有業(yè)內人士指出,目前快遞末端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末端矛盾。快遞員與消費者雙方還需消除“恐慌”心理,在提高防范意識、做好自身防護的同時,做到相互理解,才能加速推動快遞小哥重返社區(qū),降低快遞的丟失率。
(本文刊載于《人民法治》2020年4月號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