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來源 |經濟新資訊
編輯整理 |今日讀法網
近日,網絡上流傳一則關于與“唯品會戰(zhàn)略合作的‘今日爆團’電商平臺涉嫌傳銷”的新聞。在公開信息顯示中我們可以看到“今日爆團”(已更名為“播貨聯(lián)盟”)是屬于上海優(yōu)動網絡科技有限公司(簡稱“上海優(yōu)動”)的社交電商平臺。
作為社交電商平臺,今日爆團平臺上推薦的商品也打上了“唯品”的標簽。該“唯品”和“唯品會”之間是否存在直接聯(lián)系,我們也進行了查證。
通過微博平臺關鍵詞搜索發(fā)現(xiàn),2021年4月,上海優(yōu)動公司宣布與唯品會進行戰(zhàn)略合作,達成戰(zhàn)略合作后今日爆團與唯品會開展了線下教學、店主開放日等活動,教學地點及開放日參觀地點選址在廣州唯品會全球總部大廈,參與線下教學的用戶多達十余人。
據企查查顯示,上海優(yōu)動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10日,實繳資本為1344萬元,公司法人是朱建國,但實際控制人為吳彬,持股比例為 35%,值得一提的是吳彬除了是上海優(yōu)動公司實際控制人,也是唯品會的前董事及天使投資人。
據了解,“今日爆團”是通過向用戶配發(fā)專屬邀請碼或邀請鏈接的方式,在用戶間建立上下級關系。
在“今日爆團”的晉升體系內,有2類角色,一類是顧客,另一類是店主,店主角色又分為三個等級,分別是店主、服務商與合伙人,不同等級所獲權益不同。不同角色之間的升級條件為下級人員的發(fā)展人數(shù),換言之只要發(fā)展的下級越多,獲得的酬勞以及等級就越高。這一經營模式符合《禁止傳銷條例》第七條所指的“傳銷”行為,實質滿足“拉人頭”、“團隊計酬”的傳銷行為特征。
“今日爆團”要求服務商必須擁有20個以上直邀合格店主,也就是個人店鋪銷售額滿1000元的店主。而合伙人則必須累計500個合格店主、并培養(yǎng)5個直屬服務商。未合格店主及以上級別,則發(fā)展下級店主,會按30元/人給予獎勵。“今日爆團”的經營模式符合《禁止傳銷條例》第七條所指的“傳銷”行為,實質滿足“拉人頭”、“團隊計酬”的傳銷行為特征。
在“團隊計酬”這塊,“今日爆團”則要求用戶通過邀請新店主發(fā)展下級人員逐級晉升,形成多級裂變。在升為服務商身份后,可享受團隊計酬,還可享受其團隊(店主)傭金的25%,直屬服務商的團隊傭金的30%;合伙人可享受直屬店主的銷售傭金的40%,直屬服務商的團隊傭金的60%,及直屬合伙人的團隊傭金的20%。以上行為均符合《禁止傳銷條例》第七條第三款的規(guī)定“團隊計酬”。
2021年4月14日,上海優(yōu)動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運營的社交電商平臺“今日爆團”已被上海市虹口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正式立案調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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