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商業(yè)與法治輿情觀察室 http://www.blaw.org.cn 快訊】:(金融界)
來源:華牛商業(yè)評論
從微信萌芽到崛起,微信生態(tài)中一批又一批的微商挖掘出了自己的電商之路。微商們帶貨能力爆發(fā)式增長,于是微商在15、16年進入野蠻生長期,也使得該行業(yè)從業(yè)人員常與一夜暴富等關聯(lián)起來。
從業(yè)人員暴富,其微商行業(yè)產品質量卻層次不齊,還常深陷傳銷疑云,這些矛盾讓大眾對微商態(tài)度微妙,所以微商才作為低端假貨的代名詞深入人心。
近日,有媒體曝光微商品牌姬存希存在大量虛假宣傳,而且多級代理涉嫌傳銷。
涉嫌虛假宣傳
據公開資料顯示,姬存希品牌創(chuàng)立于2015年,是浙江姬存希化妝品有限公司潛心研制的化妝品品牌,和美麗風暴同屬百納集團旗下美妝版塊。旗下有姬存希蝸牛原液煥顏睡眠面膜,姬存希蝸牛原液煥采素顏霜,姬存希蝸牛原液修護精華等產品。
對于上述產品,宣傳“淡化黑色素,祛除黃色,加速更新肌膚細胞的活力,令肌膚恢復白嫩光澤,賦予肌膚白里透紅的完美質感,美白,防曬,全面修復敏感皮膚”等內容。
而且其產品宣傳中的“淡化黑色素,祛除黃色,加速更新肌膚細胞的活力,令肌膚恢復白嫩光澤,賦予肌膚白里透紅的完美質感,美白”等內容,部分推廣描述詞超出特殊用途化妝品的作用,涉嫌超范圍宣傳和虛假宣傳。
全面修復敏感皮膚等內容涉嫌明示或暗示醫(yī)療作用和效果;“加速更新肌膚細胞的活力”等內容超出了化妝品的功效范圍,涉嫌虛假夸大宣傳。
此外,有媒體記者通過國家藥監(jiān)局官網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數據查詢發(fā)現(xiàn):姬存希光感變色隔離噴霧的非特備案在2018年6月12日已經注銷。根據化妝品行業(yè)相關法規(guī),被注銷的化妝品不能生產和銷售,但至今姬存希官網和官方微信公眾號還在宣傳該產品,同時淘寶和天貓平臺仍然在銷售該產品。
也由于微商產品品類單一,多是和生活關系非常密切的產品,比如化妝品、保健品。這些單一產品本應方便小微個體經營,因為聚焦而越來越好。但是現(xiàn)實卻是這些產品被過分逐利的微商們做壞了。不少微商在朋友圈賣貨用低俗照片刷屏吸引眼球,夸大產品功效。
對此,有業(yè)內人士表示,部分化妝品不過是商家推銷的概念,靠著虛假宣傳出來的神奇效果,靠著明星代言制造的消費熱點,商家是大賺特賺。
明星代言需自查
據姬存希官網宣傳顯示, 源自對品牌的極致追求,姬存希特邀國民女神劉濤為護膚代言人、人氣偶像金秀賢為彩妝代言人、亞洲巨星宋慧喬為洗護發(fā)代言人。先后簽約國內外知名設計師團隊,賈柯木、洪澤根、蔡正權、何泰宇、Jean-Michel Hostal等,開發(fā)符合顧客喜好的新奢大牌與高端美膚產品,給顧客提供最佳的產品體驗,并為姬存希高端品牌專營店設計全新形象!
姬存希借用些“加速更新肌膚細胞的活力”等概念進行虛假宣傳。據姬存希官網資料顯示,姬存希特邀國民女神劉濤為護膚代言人,并錄制相關視頻。
值得一提的是,《廣告法》也已明確代言人的責任、義務和權利。針對當前中國廣告業(yè)亂象,違規(guī)代言需重典。業(yè)內人士曾表示,代言明星如果兼具廣告主、廣告經營者或者廣告發(fā)布者的身份而制作、發(fā)布虛假廣告的,仍然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。
此外,“不追究刑事責任”不等于“不擔責”,明星代言虛假廣告宣傳的,也可能承擔民事責任或者受到行政處罰。
因此,有業(yè)內人士表示,明星代言應該愛惜自己的聲譽,一旦代言“翻車”,明星因此帶來的麻煩會沒完沒了。對于明星來說,聲譽應該比生命還重要,如果為了獲得一些代言費,而不考慮后果,最后必定會損害自己的形象,得不償失。因此明星代言產品需自查,為客戶選擇良品才是世間正道。
華牛原創(chuàng) 作者 YH-0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