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商業(yè)與法治輿情觀察室 http://www.blaw.org.cn 快訊】:(順平新媒體)
把自己的銀行卡出售給別人,一個月給你數(shù)百元;賣一張銀行卡,給你上千元;開通網(wǎng)銀的或者開通U盾的銀行卡,甚至可以給你更高的價格……遇到這種“好事”,你會心動嗎?如果你照做了,就有可能成了電信詐騙的幫兇!然而就有人因此而著了道,覺得售賣、租借自己的信息“賺錢”來得容易,不惜將個人賬戶“傾囊相授”,案發(fā)之后,后悔不迭。近日,順平縣公安局抓獲兩名為電信詐騙收售個人銀行卡成為電信詐騙“幫兇”的違法犯罪嫌疑人。
工作中,順平警方認真梳理電詐類案件線索,經分析發(fā)現(xiàn):順平縣神南鎮(zhèn)王某(男,19歲)多次販賣個人銀行卡和電話卡。7月中旬,辦案民警依法將涉嫌幫助信息網(wǎng)絡犯罪活動罪的王某依法傳喚。經訊問,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了將自己的多張銀行卡和電話卡售賣給滿城區(qū)一名為“濤子”(化名)的犯罪事實。辦案民警乘勝追擊,通過犯罪嫌疑人王某的描述及多方種辨認,確定“濤子”真實身份為周某(男,29歲,滿城區(qū)人)。民警立即進行布控,最終在滿城區(qū)人民廣場成功將犯罪嫌疑人周某抓捕歸案。經訊問,犯罪嫌疑人周某交代了以每套1000元的價格購買王某名下的銀行卡和電話卡并售賣給他人,為他人實施信息網(wǎng)絡犯罪提供支付結算幫助的犯罪事實。
目前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過程中。網(wǎng)上買賣銀行卡的危害:
犯罪分子利用個別群眾法律意識薄弱,以利益誘惑將其辦理的銀行卡或是將其個人廢棄的銀行卡,隨意出售給不法分子,最終產生惡劣的影響。這些銀行卡銷售到詐騙團伙手中,不僅嚴重影響了信用卡管理秩序,還為詐騙團伙提供了作案工具,他們也變相淪為了詐騙犯罪的“幫兇”。在大多數(shù)非接觸性詐騙案件中,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購買來的銀行卡轉賬、提現(xiàn),從而逃避警方追捕。很可能成為電信詐騙“幫兇”
警方提示:
勿將個人銀行卡及身份證出售給他人。銀行卡及身份證屬于實名制,如果貪圖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銀行卡或身份證,有可能被收售者用來從事違法犯罪活動,給自己帶來巨大的法律風險,甚至承擔刑事責任。如果身份證被用于冒領信用卡,出現(xiàn)惡意透支等問題,會導致個人信用受損,承擔還款的連帶責任。發(fā)現(xiàn)買賣銀行卡和身份證的犯罪活動,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,配合做好調查取證工作,保障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。
(原標題:警惕!順平抓獲兩名涉嫌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)